Friday, November 27, 2009

杯水車薪

今天看到新聞報導:
二十四歲「新紮師姐」,扮中三學生,放蛇三個月,破獲校園販毒案。拘捕三十六人,包括兩名拆家及二十三名學生
數來數去 23 + 2 = 25 那其它被拘捕的十一人呢?
他向警方招認K仔是從一名叫亞東的拆家買入,成本價為五十元一粒,出售價則每粒六十五元,當中十元利潤須要給拆家,被告則賺取每粒五元。
年僅17歲的拆家賣K仔,每粒的利潤僅有五元
女警再相約被告在上址交易,購下5片K仔藥片,其後警方採取行動,在被告的工場內拘捕他,並在其嘉福村單位搜出65片藥片,內含9.37克氯胺酮。

65粒K仔應該只是三兩日的庫存吧?要靠賣K仔獲得香港的工資中位數10K,每個拆家一個月要都似乎要賣好多粒K仔:$10000 / $5 = 2000 粒
而每粒的入貨價 $50 如果要存夠一個月的流通量,要押多少資金:  2000粒 x $50 = $100000
當然低級的差家不是個個有十萬的現金;而且現實中拆家是不會存這麼大量的存貨,因為風險太高;所以應該是多層的存貨,分銷系統吧。

樣貌娟好的年輕新紮師姐,奉命扮成中三學生,混入新界北區一中學打擊青少年濫藥問題,行動中36人被捕,23人來自該中學。
到底市場的需求有多大?濫藥的學生人數占整體學生的百分之幾?如果數量不多又是否能支撐這類型的多層存貨的分銷通路?一間中學就找到(我相信這只是該中學部分濫藥的同學)23名濫藥的學生,到底問題已經惡化到怎樣的程度了?

某方面來說所以政府希望推行的學校驗毒計畫就是希望可以對整體青少年濫用藥物問題的嚴重性有一個量化的掌握。確實是有其緊迫性。


個人感覺用三個月時間抓兩個拆家,搜六七十粒K仔並不太值得大肆宣揚,邀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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